隨著 Apple 轉用以 Intel CPU 為新電腦核心後,很多朋友都期望 Mac 及 PC 從此可以一家親。於是坊間開始出現大量「另類電腦」,大家都盡情發揮自己的想像力,試圖將 Mac 及 PC 二合為一。
首先,有人提出在 Intel Mac 上執行 Windows XP,據聞最近成功做到了,熱心玩家都爭著試玩。我認為在 Mac 上安裝一個 Mac OS 以外的操作系統,在法律上不會有大問題,因為一直都有人在 PowerPC Mac 上安裝不同種類的 Linux 版本,未曾見過 Apple 跑出來高喊不許。
但這些畢竟是小眾玩意,參與者大多對電腦有比較深的認識,遇到問題時他們都知道要自行解決,或回頭找該家 Linux 的出版商協助。我想連全球首富 Bill Gates 也未曾試過在 Mac 上執行他的寶貝 Windows XP,如果你的 Mac+Windows 電腦出現任何問題,Microsoft 大概會回贈一句:請接洽你的硬件供應商以獲得最新版本的驅動程式;而有關硬件供應商當然也會回贈一句:你有無打錯電話?打來 Apple 查詢 Windows 事情?
我不反對將 Windows XP 安裝在 Mac 上,大家都有這個自由。但請勿盲目吹捧或鼓勵這種做法,尤其是對一些電腦知識不深的朋友。當牛頭角順嫂也以為 Mac 理所當然可以執行 Windows 時,又有高人真的協助她願望成真的話,一旦她在 Mac+Windows 電腦上 BT 電視劇集時,若有甚麼不愉快經驗,她大概只會覺得是 Apple 的硬件有問題,因為她在使用兒子的黃金牌電腦 BT 時一向都很順利。
另外,也有人提出在 Intel PC 上執行 Mac OS X,這個則涉及更複雜的問題,甚至可能觸犯法例。根據我手頭上的 Mac OS X 使用授權協議,聲明 Mac OS X 只可以在貼有 Apple 標籤的電腦上(Apple-labeled computer)執行。換句話說,在其它非 Apple 電腦上執行原版 Mac OS X 均是違法的。而事實上,隨 Intel Mac 附送的 Mac OS X 在未經修改的情形下,也不可以在一般 Intel PC 上執行。
至於坊間流傳一些聲稱可以在一般 Intel PC 上執行的 Mac OS X 版本,我未曾見過也未曾安裝過,但相信這些軟件都是從不合法途徑得來的,因為 Apple 跟本沒有推出過任何一款可以在非 Apple 品牌電腦上安裝的 Mac OS X。如果它是給軟件開發者使用的版本,使用協議內必定會注明只可在指定電腦上執行,更不可隨意發佈,否則即屬違反協議;如果它是其它人跟據隨 Intel Mac 附送的 Mac OS X 而自行修改的話,也是違反了使用協議中關於不得修改軟件的條文(may not copy, decompile, reverse engineer, disassemble, modify...)。修改者是犯了法,而安裝及執行的朋友也可能會惹上官非。
基於 iPod 跨平台特性的成功例子,我相信現在的 Apple 不會像以前,再不會那麼抗拒 PC 陣營。如果有一個能夠保持 Mac 的使用者經驗、擴大市場佔有率同時又不損股東利益的方案,我相信 Apple 必定會詳細考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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